
韩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借出的钱会遭遇如此波折。2009年1月,亲属田某因经营需要向他借款100000元,韩某当日在银行取现交付借款,田某也出具了书面欠条确认欠款事实。然而此后十余年,田某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韩某多次催告,田某仅于2020年9月、2021年12月通过微信转账合计还款13000元,剩余87000元欠款拒不偿还,甚至后期失联。无奈之下,韩某委托朱亚龙律师团队代理此案。
朱亚龙律师执业4年,是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团队负责人,全国律协成员,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尤其擅长民商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颇有建树。接手案件后,朱律师团队就面临了一个重大难题:开庭前案涉欠条原件不慎遗失,仅留存复印件及相关证据。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朱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他们首先对现有的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将欠条复印件、微信转账还款凭证、微信催款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银行取现记录等零散的证据进行整合,搭建起一套完整的证据链。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朱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比如对于微信催款聊天记录,他仔细分析其中的对话内容,提取出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和催款过程的关键信息;对于通话录音,他进行了专业的整理和标注,确保每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和对话内容都清晰可查。通过这些具体的动作,朱律师成功地将零散的证据转化为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弥补了欠条原件缺失的不足。
在庭审策略方面,朱律师精准运用法律规则,主张本金与逾期利息。他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详细阐述了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原告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在被告缺席庭审的情况下,朱律师依然全程把控立案、公告、庭审程序,充分保障了原告的胜诉权益。他在庭审中,以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证据,向法庭还原了借款的全貌,让法官能够依法采信原告的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虽原告欠条原件遗失,但结合还款记录、催款沟通、取现凭证等证据,足以认定借款事实及欠款金额。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87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朱亚龙律师秉持“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敏锐的专业洞察力和扎实的法律功底,成功地帮助原告实现了权益的最大化。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让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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