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树昌律师自2007年起执业,至今已19年,在债权债务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2018年3月至9月期间,本地一家建材供货企业向外地一家商贸公司供应五金建材,双方长期合作、正常对账。2019年10月,经双方最终对账确认,对方商贸公司尚欠该建材供货企业货款71万余元,并出具欠款确认书,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约定,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及该企业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自愿为该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付款期限届满后,对方商贸公司拒不履约、拖延推诿,法定代表人仅零星支付2万元后便彻底失联,拒接电话、拒回信息,企业经营异常、无实际办公场所,形成典型“异地老赖”情形。该建材供货企业多次自行催款无果,面临货款无法收回、资金链受压、维权成本高、异地诉讼难等多重困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林树昌律师第一时间研判本案难点:被告为外地企业、拒不出庭应诉、存在担保时效争议、异地执行难度大。为确保胜诉及后续执行,林树昌律师重点开展四项核心工作:一是固定完整证据链,系统整理全部送货单、对账记录、欠款确认书、催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律师费发票等,形成闭环证据,夯实债权基础;二是精准设计诉讼请求,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货款、逾期违约金、律师费,明确担保责任,最大化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应对程序风险,依法完成立案、送达、保全等全部诉讼程序,冻结被告相关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四是预判抗辩焦点,针对担保时效、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潜在争议,提前准备法律依据与质证意见。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违约责任、费用承担、担保责任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面论证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716733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1673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LPR上浮30%计算,扣除已付2万元)、律师费3166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这次案件成功解决后,在之后的五年里,林树昌律师并未与该建材供货企业断了联系,会偶尔回访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是否有新的法律问题。而该企业也因为林树昌律师上次出色的表现,向同行推荐过林树昌律师。
到了2024年,该建材供货企业又遇到了难题。这是一起典型关联公司恶意拖欠货款、多层主体互相推诿的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1月,该企业经人介绍对接被告方人员,为其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该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万余元。该企业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形成“公司无资产、股东不担责”的赖账局面,该企业维权陷入绝境,再次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与上次跨省货款纠纷不同,这次案件的难点在于交易主体混乱、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六被告集体拒不出庭。林树昌律师调整策略,重点开展四项核心工作:一是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二是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三是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四是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树昌律师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树昌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该企业货款52756.85元;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逾期利息(以52756.8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5%计算至清偿之日);三名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六被告承担。后来这家建材供货企业的负责人对朋友说,选律师就得看结案后会不会主动关心企业后续情况,还能不能在新的难题前继续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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