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发生在西宁市XX区,由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是XXXX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包括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贺XX和张XX。
20XX年X月X日,被告XXXX公司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23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年利率12.4%。原告当天就通过银行转账把钱转给了被告。为保证借款履行,被告贺XX、张XX还出具了《保证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借款期限到后,被告还了180万,剩下50万一直没还,利息也没按约定支付。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各种推诿。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0万,支付相应利息,被告贺XX、张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要被告承担诉讼费用、保全费、担保费和律师费。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在起诉时,委托了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接到委托后,李斌律师马上开始工作。他仔细查看了案件的卷宗材料,前后阅卷达数十页,详细梳理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保证合同等关键证据。
李斌律师还多次与原告沟通,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原告的诉求。他前后面见原告5次,深入了解借款的来龙去脉和催款过程中的细节。
在梳理案件事实的过程中,李斌律师发现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条款对于明确各方责任非常关键。他抓住这一点,制定了详细的代理策略。他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贺XX、张XX作为保证人,也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李斌律师从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其中,在民间借贷领域承办案件达100件,主要集中在自然人借贷、企业借贷。这起公司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对他来说并不是陌生的类型。
采纳情况
在审理过程中,李斌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代理意见,强调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李斌律师的代理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XX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等共计4X0,000元。若逾期支付,需向原告给付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贺XX、张XX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最初的诉求是让被告偿还50万本金以及高额利息,经过李斌律师的努力,虽然最终调解金额比诉求略低,但也在合理范围内,并且明确了还款时间和逾期利息,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这个案子能达成这样的调解结果,关键在于李斌律师对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和有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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