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陈健律师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知识为他的律师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曾担任雀集团法务负责人,这一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企业合规实务经验;还曾是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这又赋予他司法机关的办案思维。这种独特的履历,使他能以多维度视角审视案件,精准拿捏辩护突破口。
在执业过程中,福建陈健律师承办案件已逾百件,近3年办理刑事案件47件,辩护成功率超75%,36件案件斩获不批捕、缓刑、减刑等理想结果。他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源于他对每一个案件的专注与执着。
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若一审判决前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福建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精准论证刘X的从犯地位,指出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强调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积极推动家属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虽未全额退赔,但体现了悔罪态度;还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
还有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张X先后在缅甸的两个诈骗窝点实施诈骗18个月,还存在偷越国(边)境行为。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零八百元。福建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刑期优势明显。
福建陈健律师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命运,所以在处理案件时,从证据链条中深挖辩护要点,用专业与耐心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他不会轻易承诺胜诉,而是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并及时反馈案件进展。
未来,福建陈健律师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以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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