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说说林XX醉驾案。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公安人员赶到将其查获。经鉴定,林X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她发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只能反映驾驶结束数小时后的血液酒精浓度,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能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再看看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面包车到中山市东区银通街附近,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经鉴定损坏价值39480元。作案后他们将电缆线出售分赃。案发后,赃款、作案工具被缴获,赃物缴回发还被害单位,张X、艾X还分别赔偿并取得谅解。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李律师发现公安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起点刑就是三年,可艾X家庭情况特殊,强烈希望不被关押。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提出辩护意见。她指出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实施偷盗行为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他是网建公司外包施工人员,之前工作中发现过断头电缆,所以以为这次也是没使用的。并且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李律师综合认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刑事犯罪案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他们能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结尾林XX醉驾案证据不足不起诉,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获缓刑,当事人都得到了理想的结果。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功不可没。李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承办三百余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40%。她凭借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的扎实功底,在办理这两起案件时,迅速抓住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在刑事领域,李律师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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