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黄XX诉被告王某田、董某,提出七项诉讼请求,诉请金额超140万元。被告面临着高额赔偿的担忧,一旦败诉,将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陷入法律纠纷的当事人来说,面对高额索赔和复杂的法律程序,难免会感到焦虑和无助。这背后其实反映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证据的保存以及法律规定的适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阎乔律师是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
针对这种情况,阎乔律师制定了全面的抗辩策略:
首先,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节点。律师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24年4月18日实际腾退房屋,2024年5月5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
其次,援引法律规定调减违约金。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律师从格式条款显失公平、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依据《民法典》应调减以及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等方面展开抗辩。法院最终将违约金从412125元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再次,驳斥免租期租金全额返还主张。律师抗辩合同未约定免租期租金返还条件,原告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酌定被告仅需支付38240元,核减超40%的免租期租金金额。
然后,精准核算费用承担期间。律师结合被告腾退时间、合同解除节点,抗辩原告主张的2024年5月5日之后的水电物业费与被告无关,且部分费用主张无有效证据佐证。法院最终仅支持部分物业费及水费,驳回原告其余水电物业主张。
接着,主张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律师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作为履约担保,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法院采纳该意见,大幅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
最后,合理分配诉讼费。本案原告预交诉讼费14251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通过阎乔律师的有效辩护,形成了完整的抗辩证据链与法律依据,成功为被告核减超90%的赔偿责任,实现了诉讼成本与赔偿责任的双重降低,全面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