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审理法院是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个案子里,原告是个人投资者庞X,被告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XX集团,该集团主营海洋产品业务。庞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胡律师和徐晓律师,他们都执业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2017年3月21日,XX集团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到了2020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XX集团披露的2016年、2017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还对其处以警告及60万元罚款。
庞X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7年3月21日)之后、揭露日(2018年2月10日)之前买入XX集团股票共计10,700股,并且持有至揭露日后都没卖出。因为这虚假陈述行为,他遭受了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合计16,829.65元。庞X急坏了,自己辛苦的投资就这么打了水漂,于是他赶紧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这些损失和诉讼费。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庞X找到徐晓律师团队后,那时候他特别焦虑,每天都担心自己的损失要不回来。徐晓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做了不少工作。
首先,精准确定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这个案子是XX集团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的平行案件,之前已经有生效判决(余XXXX案)认定实施日为2017年3月21日、揭露日为2018年2月10日、基准日为2018年3月29日、基准价为4.46元/股。徐晓律师团队积极援引这个生效判决的认定,一下子就简化了很多举证的难度。
其次,系统计算原告投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原告在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股票且基准日前未卖出的,投资差额损失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徐晓律师团队经过核算,算出原告买入均价为9.30元/股,投资差额损失51,788元,加上佣金、印花税各51.79元,合计损失51,891.58元。
最后,针对被告提出的“大部分损失系证券市场风险等因素导致”的抗辩,徐晓律师团队提交了市场数据、行业对比等证据,帮助法院合理认定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关键策略点
徐晓律师团队的核心逻辑就是利用已有的生效判决来简化自己的举证,并且通过提交专业的市场数据和行业对比证据,应对被告的抗辩。在这个案子里,已有的生效判决是关键,有了它就能快速确定那些重要的日期和价格。而市场数据和行业对比证据,则能让法院更客观地判断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徐晓律师从200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还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他代理过多起证券虚假陈述示范案件并胜诉,还发布过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指引系列内容。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平行案件生效判决中关于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并且按照“买入均价-基准价”的方法计算投资差额损失。在不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情况下,法院还酌情确定了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比例。
案件裁判结果
2023年3月16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XX集团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原告在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所受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该赔偿。
法院按照之前的认定计算损失,并且酌情确定被告按原告总损失的30%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XX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原告庞X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合计15,567.4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庞X一开始以为自己的损失可能打水漂了,没想到最终能拿到赔偿。这个案子能成功获赔,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团队合理利用已有的生效判决和专业的证据,让法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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