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案件在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原告华某影和被告曹X飞曾是恋爱关系。恋爱期间,两人互有资金往来,被告还使用过原告的信用卡。分手后,原告发现被告透支信用卡产生了140589.71元未还。她多次催要,可被告就是不给。无奈之下,原告只能把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偿还这笔欠款和相应利息。
被告可不承认,辩称他们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还说自己根本没使用原告的信用卡,甚至还称自己转账给原告的金额比原告说的还多。原告这边,面临着证据不足、对方不承认的困境,她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2023年9月,法院立案受理了这个案子。华某影在立案后就找到了张琪律师。当时华某影特别焦虑,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张琪律师接案后,先是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前后花了好几天时间,把那些XXX留言、聊天记录都看了好几遍。之后,张琪律师还指导原告补充了一些证据,让证据链更加完整。在庭审过程中,张琪律师为原告提交了多份证据,来证实被告承诺还款的事实。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发现,虽然恋爱期间的转账往来不能直接认定为借款,但是被告在XXX留言里承诺过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而且后续对原告罗列的账单金额也没提出异议,还再次承诺还款。张琪律师就抓住这个关键点,主张这可以视为双方进行了结算确认,原告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这个辩护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它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证明了原告的诉求是合理的。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2017年执业至今,已经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处理各类民事纠纷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像这种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也处理过不少。
写采纳情况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琪律师关于被告承诺还款视为结算确认的代理意见。这说明张琪律师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他提出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40589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给付日);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6元由被告负担。
一开始,原告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不仅拿回了本金,还能拿到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张琪律师抓住了被告承诺还款这个关键证据,让法院认可了原告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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