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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张X在广东省佛山市注册成立特洛XX公司,其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分为话务X、组长、经理和老板四个等级。被告人余X为小组长,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间,余X小组话务X诱骗被害人李X加入微信交流群,余X冒充“分析师助理”指导其入金。2019年10月14日,余X在广东省东莞市被抓获。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的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此次接受余X委托为其辩护。
在案件受理阶段,金文律师坚持全面接待余X家属,耐心倾听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余X家属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缓解了家属的焦虑情绪,建立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结合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该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余X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余X,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解释、办案流程介绍、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告知等。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余X的合法权益。
审查起诉阶段,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余X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争取对余X有利的结果。
最终,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X构成诈骗罪,但系从犯,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被告人余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处罚金一万元。金文律师因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出色的表现,获得了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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