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X原本只是因信用卡欠款压力,在他人诱导下参与了银行卡取现“兼职”,还介绍同学一同参与。没想到这一行为竟让他陷入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指控中,面临着公诉机关提出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此时,他将希望寄托在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身上。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YX,全面仔细地阅卷,精准把握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她确立了以认罪认罚为基础、从轻情节最大化、量刑显著下调的辩护思路。
张双意律师首先协助被告人稳定供述,确认自首认定,完善认罪认罚具结,夯实法定从宽基础。接着,她梳理全案从轻情节,明确Y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协助作用,系从犯;YX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性;个人获利微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围绕从犯、自首、初犯偶犯、赔偿谅解、认罪认罚、获利低微等核心情节,系统阐述从轻、减轻处罚理由,请求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大幅从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Y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公诉机关建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基础上显著从轻,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本案实现了自首、从犯、赔偿谅解等情节的充分适用,量刑较公诉机关建议大幅下调,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高度认可。
张双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精准锁定从犯、自首、赔偿谅解、初犯偶犯等关键从轻情节,构建完整且有说服力的辩护逻辑,为大幅从轻奠定基础。面对公诉机关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通过严谨论证与庭审辩护,成功实现刑期缩短一半,体现了专业刑辩的核心价值。她兼顾自由刑与财产刑平衡,引导当事人积极退赔获谅解,既降低刑罚强度,也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夸大、不杜撰,全程依法履职,展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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