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李泽宇律师已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办案三百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他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展现出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方面,更是有着出色的表现。
下面来看两起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
第一起是在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上诉人孙XX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肇事司机刘XX驾车逃逸。孙XX委托李泽宇律师维权,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本案的难点在于,保险公司以上诉人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为由,只愿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拒绝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下承担赔偿责任。李泽宇律师抓住关键,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本人签字未明确答复,也无相关证据证实。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提交证据证实投保时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
另一起是涞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于XX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委托李泽宇律师等人维权,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事故中,被告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30%承担责任。案件难点在于合理确定各项赔偿费用以及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在这两起案例中,李泽宇律师的价值凸显。在证据组织方面,他敏锐地抓住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这一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法律适用上,准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有力地支持了当事人的诉求。他在谈判和庭审过程中,始终保持专业和冷静,为当事人据理力争。
从司法实践来看,交通事故纠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而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适用一直是争议焦点。这两起案例给同行和当事人带来了启示。对于同行而言,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法律的准确适用,深入挖掘案件的关键细节。对于当事人来说,遇到交通事故纠纷不要慌乱,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泽宇律师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诚信与专业操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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