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龚彬律师是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自2019年执业以来,独立承办案件上百起,专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等领域。他秉持“以品立信,以贤致远”的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案系多人结伙长期经营性开设赌场刑事案件。多名被告人相互纠集,在多地酒店、茶房内固定场所,以扑克牌“斗牛牛”方式聚众赌博,通过划分股份、轮流坐庄、统一抽头的模式持续运营赌场,招揽不特定人员参与赌博,期间抽取高额渔利,整体涉案抽头金额超十万元。被告人桑某某作为赌场参股股东,被公诉机关指控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参与赌场股份划分、利润分成,长期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从严判处。
龚彬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梳理全部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核对当事人实际参与时间、到场次数、持股周期,区分有效参与事实与公诉机关笼统指控范围;细致核实抽头流水、利润分配金额,严格甄别无充分证据佐证的涉案金额指控;固定当事人到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全案各被告人地位、作用、参与程度,精准界定当事人行为边界,弱化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
庭审过程中,龚彬律师围绕事实认定、证据瑕疵、量刑情节三大核心展开有效辩护。针对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全部涉案时段参与犯罪的意见,结合在案证据,提出部分时段当事人未实际参与赌场经营、不应计入犯罪时长的辩护观点,被法院依法采纳;针对涉案抽头获利金额认定,质证部分金额证据单一、无法形成完整印证,请求法院就低认定涉案违法所得;充分阐明当事人系被动受邀参与、无组织策划行为、主观恶性低、人身危险性小,具备坦白、自愿认罪、初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最终,审理法院采纳了龚彬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依法认定扣除桑某某未实际参与的犯罪时段,结合其坦白认罪、初犯、涉案获利金额、参与程度等情节,综合全案量刑平衡,判决桑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相较于全案首要分子及全程积极参与的同案人员,桑某某的刑期、罚金均得到明显从轻下调,辩护效果显著。龚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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