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莞的商业市场里,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次要说的是东莞市XX公司与东莞市XX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2013年3月至5月,早班车公司和XX公司先后签订了十份不同标的、价款、交货时间的承揽合同,约定XX公司为早班车公司加工各类服装。合同签订后,XX公司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但早班车公司却在付款上出现了问题。XX公司称早班车公司合计尚欠货款494012.7元,多次催要无果后,便将早班车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清偿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早班车公司则提出了反诉。他们认为双方总交易款项是628454.5元,扣除已支付的293200元,再扣掉合同约定多交服装应取回的款项64205.5元,实际只欠XX公司271049元。而且,XX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延期交货和拒不收回多交服装的违约行为,要求XX公司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45260.3元,并收回价值64205.5元“交货数”超出部分的服装。XX公司针对反诉答辩称,早班车公司因仓库放不下货物,让货物放在自己仓库,不存在逾期交货情况,发货前也都得到了早班车公司的同意,且所有货物都是早班车公司下单,送货也有签收确认,不同意退货。案件到了法院,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的严驰律师接手了XX公司的案子。严驰律师第一时间锁定核心问题,仔细研究双方提供的证据。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重点关注了三个问题:尾货是否包含在明细表中、早班车公司主张退回多收货物是否合理、早班车公司诉求的违约金是否有依据。经过对证据的分析,法院认定明细表中的628454.5元只是早班车公司实际收取的货物价值,尾货并不包含在内。对于早班车公司要求退回多收货物的请求,法院认为早班车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有拒收行为,也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XX公司收回多交货物,应视为同意接受。关于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进行了计算。最终,法院判决早班车公司向XX公司支付货款3922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公司向早班车公司支付违约金10502.37元。通过这场官司,XX公司成功追回了大部分货款,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各项条款,交货和付款的细节都要写清楚。遇到合同纠纷,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回顾本案,早班车公司和XX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最终有了明确的结果,XX公司在严驰律师的帮助下,挽回了经济损失。严驰律师自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个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在东莞这片商业活跃的土地上,遇到合同纠纷,有这样专业的律师保驾护航,能让企业和个人更有底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