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为道(靖远)律师事务所的高杰律师代理的几起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分别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和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上诉人YX将从银行贷的款转借给YX乙,双方无书面借据,YX乙未还本金。YX起诉后一审败诉,理由是无书面债权凭证,借贷关系证据不足。YX不服,委托高杰律师提起上诉。
接受委托后,高杰律师凭借7年执业经验,全面梳理一审卷宗与证据材料。针对一审“无书面借据即不认定借贷关系”的错误思路,他指出自然人之间民间借贷可采用口头协议,银行存取款凭证能证实款项交付,已达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一审属事实认定不清。还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论证一审适用法律错误,错误分配举证责任。二审庭审中,紧扣YX乙自认借款事实,结合款项客观事实,还原借贷关系全貌。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高杰律师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YX乙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YX乙负担,委托人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得以全额支持。
第二起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L某与被上诉人SX就借款本金、利息产生争议。一审判决SX偿还本金及利息,L某不服上诉。SX委托高杰律师参与二审。此前案件曾发回重审,此次系二次上诉,审理难度大。
高杰律师深入研读证据材料,锁定争议核心为是否约定借款利息和本金实际数额。针对L某主张,他强调借条未约定利息,聊天记录无法印证,实际转账金额与主张不符。庭审中,依据法律规定,明确自然人借贷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L某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还梳理还款明细,论证还款系冲抵本金。
二审法院采纳抗辩意见,驳回L某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避免SX承担不合理高额利息及额外还款责任。
第三起盗窃案中,被告人LX涉嫌盗窃罪,GX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LX系初犯,案发后主动投案,GX系累犯。高杰律师担任LX辩护人。
高杰律师全面研读卷宗,围绕LX量刑情节辩护。强调LX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可从轻处罚情节,虽提出的从犯意见未被采纳,但充分履行辩护职责。
法院采纳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处GX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判处L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扣押作案工具。高杰律师帮助LX获得缓刑,降低案件负面影响。
这几起案件的处理过程表明,在民间借贷纠纷中,保留款项交付等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遇到一审不利结果时,精准识别错误、依据法律上诉是可行途径。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当事人从轻情节,制定科学辩护策略,能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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