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随州这座城市,情感纠纷并不少见,但因恋爱矛盾引发的名誉权诉讼却也牵动着当事人的心。原告周X和被告郑某曾有过一段恋爱关系,2021年5月他们建立了恋爱联系。然而,恋爱期间,原告自称已离婚,可被告后来却发现原告实际仍处于已婚状态,这一事实让双方矛盾激化。
2023年8月12日,被告在其抖音账号“小子”上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人物面部已作马赛克模糊处理,也未显示原告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视频下方的评论内容虽带有一些情绪表达,如“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如果他个人不用欺骗的方式和他家人联合骗钱,没人会这样对他……”,但并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性词语。而且在原告提起诉讼前,被告已将该视频设置为私密状态,他人不可见。
然而,原告却主张该视频虽经马赛克处理,但仍有部分人认出系其本人,导致其名誉受损、社会评价降低。同时,原告还称被告通过短信、微信进行威胁,另有两份含有其身份证、结婚证信息的视频系被告发布。于是,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及律师费。
就在被告陷入焦虑与无助之时,她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黎芳。黎芳律师有着7年的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还是一名婚姻家庭咨询师。她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在婚姻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15大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累计办结案件300+。
黎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深知名誉权侵权案件需要严格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于是紧扣《民法典》第1024条及司法解释,从“侮辱、诽谤”“社会评价降低”等核心要素入手,逐一论证被告行为不符合侵权要件。
在证据方面,针对原告主张的“含身份证、结婚证的视频系被告发布”,黎芳律师成功将举证责任归于原告,并指出原告无任何证据支持,如下载记录、发布账号信息、平台数据等,实现了关键事实上的“反杀”。
同时,黎芳律师及时引导被告在诉前将争议视频设为私密状态,固定了“已停止传播”的事实,有效阻断了原告主张“持续侵害”的可能。在法庭上,黎芳律师还向法庭充分揭示了原告在婚恋关系中的不诚信行为,降低了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可信度,强化了被告行为的可理解性。
经过一番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被告方的抗辩意见,认定被告发布视频的行为未对原告名誉权造成侵害,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而且,法院判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为被告避免了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等潜在赔偿风险。
黎芳律师一直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被告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她的专业能力不仅得到了法院的认可,也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这起案件也为类似网络言论纠纷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尺度,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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