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女士和刘先生于多年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来刘先生外出打工,两人分居近五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这些年,孩子一直跟着韩女士生活,是她独自抚养照顾。家里有一套延吉市的房产,还有房屋贷款、银行及支付宝借款等共同债务。
韩女士觉得,这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让孩子归自己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还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诉讼费用也由刘先生承担。她心想,自己的要求合情合理,应该没啥问题。
可没想到,刘先生虽然同意离婚和孩子归韩女士抚养,也同意房子归女方,但在抚养费上,他只愿意每月支付较少的金额,还对共同债务有异议,说自己已经给了韩女士不少钱,不愿意再分担债务。这可把韩女士急坏了,她自己尝试和刘先生沟通,可根本没用,刘先生就是坚持自己的想法。韩女士心里又焦虑又无助,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没办法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了。
后来,韩女士经人介绍找到了黑龙江牡大律师事务所的刘航律师。刘航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她仔细梳理韩女士提供的材料,发现刘先生所说的给韩女士的钱,并没有明确的用途备注,也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偿还共同债务。这个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刘航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她指导韩女士收集相关的银行流水,查看转账记录,还让韩女士整理和刘先生的聊天记录,以证明这笔钱的实际用途。同时,刘航律师还申请了证人出庭,证明韩女士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
到了庭审的时候,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刘先生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自己给了钱就不该再分担债务。而刘航律师则指出,没有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并且结合刘先生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提出了合理的抚养费金额。最终,法院采纳了刘航律师的意见。
判决结果出来了,法院准予韩女士和刘先生离婚,孩子由韩女士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的房产归韩女士所有,剩余房贷由韩女士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各承担一半,刘先生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他承担的部分给付韩女士,案件受理费也由刘先生负担。听到判决结果,韩女士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放松下来,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转账时备注用途,保留好相关凭证;第二,离婚涉及财产和债务分割,收集好证据很重要。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离婚纠纷别慌,理清细节、保留证据很关键。在这个案子里,刘航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转账备注不明这个被忽略的点,帮韩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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