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X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卷入一场涉及七千余万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案。2016年,郭X在某市设立了四家公司,而这些公司竟然是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于李X曾拖欠郭X款项,在2017年,郭X要求李X签署了四份证明,载明李X为这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案发后,某市公安机关查实这四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就以李X系实际控制人为由将其抓获。而郭X及四家公司会计张X,则因另一起虚开案件被某市某区公安机关抓获。李X的生活瞬间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搅得天翻地覆,一审法院更是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五年。他感到无比的绝望,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一个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一丝希望。
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个案子交给了北京常洁律师。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她是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争议解决部主任、刑事专业组负责人,同时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理事,尤其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特别是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
常洁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此案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她开始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通过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逐渐揭开了案件的真相。她发现,虽然李X签署了实际控制人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所有虚开行为均由郭X指使会计张X具体实施。
基于这些核心案件事实,常洁律师确定了两大核心辩点。其一,李X并非案涉四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应对虚开行为承担主责;其二,郭X、张X系本案主犯,为查清全案事实,应将二人所涉案件与本案并案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证据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和解读,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辩护观点。
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常洁律师始终秉持着“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命运和未来。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她总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她的努力和付出,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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