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先生怎么也没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会让他陷入如此困境。2020年8月24日晚,窦先生驾驶着薛先生实际所有的奔驰轿车,与路边电线杆及水泥墩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薛先生以为只要有保险,损失就能得到赔偿。然而,保险公司却对车辆损失评估金额提出异议,认为评估过高,扣减残值数额过低,且车辆未修复,无法证明维修费用。这让薛先生感到无比绝望,原本以为可以依靠保险解决的问题,如今却陷入了僵局。这样的案子,李娟娟律师执业近10年来已经办过500余件。
在薛先生最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等案件。她曾获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做律师前,她就开始从事法律事务,这让她对交通事故案件有独特视角。
接手案件后,李娟娟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凭借400余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保险公司往往会以各种理由降低赔偿金额。曾经在法律事务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保险公司提出的车辆未修复和维修费用无法证明等常规点,而在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和专业性。那个“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是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仔细研究评估报告,确认其是由法院依法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并申请对车辆进行维修质量鉴定和因果关系鉴定。李娟娟律师沉着应对,指出保险公司在申请重新评估时并未一并提出因果关系鉴定,且在鉴定机构进行车损鉴定过程中也未提出,现在申请既不合理又超出了法定期限。这一关键的反驳成为了案件的决定性转折。
最终,法院认定薛先生具备原告主体资格,车辆损失、施救费和医疗费合计316,241元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薛先生成功获得了全额赔偿。李娟娟律师表示:“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这是我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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