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诉机关是丹阳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某等人组成了犯罪集团。他们以健康疗养、体检为幌子,冒充医疗专家,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病情,然后高价销售普通药品与干细胞项目。这个犯罪集团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许某在集团中冒充“专家”参与诈骗,涉案金额超1.8亿元。虽然许某是从犯,归案后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了违法所得,但一开始,检察院建议量刑十二年。这对于许某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和家属都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绝望之中。
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审计报告、同案供述、被害人陈述、涉案资金流水等证据。这些证据材料繁多复杂,就像一团乱麻,但张律师耐心地一点点解开。
在庭审中,张律师重点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在犯罪环节中作用相对有限等情节,提出了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他指出,许某虽然参与了诈骗行为,但在整个犯罪集团中并非主犯,其作用相对有限。而且他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积极退赃,这些情节都应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许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涉案赃款、赃物依法处置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退赔。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被告人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相关意见。
对比许某最初面临的十二年量刑建议,最终的八年有期徒刑判决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转变。这背后,是张琪律师大量的工作和专业的辩护。他通过全面梳理证据,准确抓住案件的关键情节,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为许某争取到了更轻的处罚。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律师准确把握了许某在案件中的情节和作用,通过合理的辩护意见,让法院看到了许某可以从轻处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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