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26日,丁XX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又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逮捕。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检诉刑诉〔2019〕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并于2019年2月12日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丁XX的家属在焦急中找到了施亚军律师。施亚军律师于2016年开始在苏州、张家港执业,接到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了丁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调取了初步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准备。
施亚军律师在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后,发现公诉机关在认定合同诈骗数额时已将被告人丁XX支付给被害人的定金及首付款405000元予以扣除。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认为应准确认定犯罪数额。在调查过程中,施亚军律师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价格鉴定意见、房地产买卖协议、收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等多份证据中,梳理出案件的关键事实。他指出,虽然丁XX存在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的行为,但在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上应遵循法律规定。
在庭审过程中,施亚军律师提出被告人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他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丁XX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有悔罪表现。施亚军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重视,改变了案件的走向。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这些情节,对丁XX的量刑产生了积极影响。
最终,2019年,法院判决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丁XX退赔给被害人高X、汪X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719205元。这一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该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提醒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实施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等违法行为。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情节在量刑时会得到考虑。此外,该案件也展示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从司法实践来看,合同诈骗和伪造公司印章类刑事案件的裁判趋势是更加注重对犯罪行为的全面审查和准确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手段、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律师的专业辩护能够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司法机关做出公正的判决。施亚军律师在该案件中的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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