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师傅接到运输任务,要将一批方便面从杭州运往上海金山某仓库。到达仓库后,按惯例卸货本应由仓库方负责,但仓库负责人蒋先生表示当天忙卸不了,还把郑先生的联系方式给了运输公司调度,让郑先生安排卸货。雨停后,姚师傅帮忙卸货,却不慎从车上跌落受伤,花费了2万余元医疗费。可当他找相关方索赔时,蒋先生称与自己无关,郑先生说让他别卸他不听,货主公司也表示不负责装卸。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会因为没有书面约定或证据不足而放弃索赔,或者搞不清到底该向谁索赔,这就是普通人在这类纠纷中常犯的误区。
上海的黄俊华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工作。他首先梳理各被告在事件中的角色,明确蒋先生是仓库承租人,按行业惯例有卸货义务,虽当天推给了郑先生,但仍有过错;郑先生主动承担卸货任务且有费用,是实际组织卸货的人;货主公司与装卸无直接关联,不应担责。同时,黄律师收集了报警回执、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费账单,以及能证明事发经过的录音和视频录像。这些证据中,录像清晰记录了姚师傅跌落的过程,对法院认定事实至关重要。
接着,黄律师针对被告的抗辩逐一反驳。郑先生称自己也是帮工人且劝阻过姚师傅,但拿不出有效证据;蒋先生将卸货事务转交给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郑先生,同样存在过错。黄律师精准锁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通过这些证据和反驳,成功论证实际被帮工人。过程中,黄律师运用了证据收集和法律关系论证的手段。
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采纳了黄律师关于“被帮工人为郑先生”的核心观点,认定姚师傅自身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40%的责任,郑先生承担60%的责任。最终,郑先生支付姚师傅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赔偿款共计17,755.36元(已扣除郑先生垫付的374元)。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义务帮工受伤的情况,第一时间要固定好证据,比如报警记录、现场视频、医疗票据等。同时,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不要轻易被对方的推诿所迷惑。如果自己无法理清头绪,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义务帮工本是善意之举,但受伤后索赔不能陷入困境。遇到此类纠纷,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关系的厘清,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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