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英律师是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案件逾两百件,在民事、刑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其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尤其在合同、交通事故、婚姻案件方面,占其办案总量约30%,在刑事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
在业务能力方面,周英律师在民事领域表现出色。在合同纠纷中,她能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从合同中提取关键要素,如在劳动者欠薪案中,面对公司以“委托合作合同”名义抗辩非劳动关系,她从合同条款中提取岗位职责、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等要素,论证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使劳动者能够适用劳动法保护。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她熟悉事故处理流程和赔偿标准,能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她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在合法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处理婚姻财产分割等问题时细致严谨。
在刑事辩护领域,周英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应对策略。她熟悉刑事案件的完整办案流程,能够全面分析案件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方案。
下面以劳动者被欠薪案为例,详细复盘周英律师的办案过程。XX与某农业公司签订《某合作合同》,约定担任某职务,年薪50万元。工作期间,XX不仅为该农业公司提供劳动,还为其关联合作社从事销售工作,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支付。后公司以未完成销售任务为由降薪,XX在备忘单上签字确认月薪降低。合同期满后,公司仅支付20万元,剩余30万元拒不支付。XX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起诉至法院后,原一审判决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周英律师代理XX上诉至中级法院,提交了XX持续向公司主张权利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周英律师主张双方实质为劳动关系而非委托合同关系;XX持续主张权利未超诉讼时效;关联公司与合作社存在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个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重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XX未超过诉讼时效,二公司构成混同用工,应共同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最终判决某农业公司与某合作社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共同支付XX工资4万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对于同类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它明确了在类似案件中,如何突破诉讼时效障碍,如何准确认定法律关系,以及如何处理混同用工问题。周英律师通过组织关键证据、准确论证法律关系、举证混同用工事实等工作,为客户争取到了实际可执行的回款,并确立了劳动关系认定和混同用工的有利裁判观点。
周英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实务判断,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她承办案件逾两百件的办案数据,以及在不同领域成功办理的多起典型案件,都充分印证了她的专业能力。无论是日常合同审查、债权追索,还是婚姻财产分割、刑事风险应对,周英律师都能为客户提供专业、务实、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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