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个看似平常的夜晚,张某和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开车回家。然而,这一决定却让他陷入了一场噩梦。他驾驶着小型轿车在市中心繁华路段行驶,与路边护栏发生了剐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更是高达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而且,他的行为还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两大从重情节。在当地,同类案件无一例外都被判处实刑,这意味着张某很可能会留下犯罪记录,还会因此丢掉工作。
张某感到无比绝望,他的生活仿佛一下子被乌云笼罩。他四处寻找能够帮助他的人,希望能有一线生机。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了解到了山东青岛的丁子宸律师。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拥有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背景。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在经济犯罪类案件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挖掘辩护要点。
丁子宸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首先对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进行了审查。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他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在法庭上,他当庭申请重新鉴定,并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
为了降低张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丁子宸律师提交了一系列证据。他证明张某是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了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只是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而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了市政护栏损失,取得了相关部门的书面谅解。同时,他还提交了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以此论证张某的主观恶性极小。
此外,丁子宸律师还检索了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得知这个结果后,激动得热泪盈眶,他的生活终于迎来了转机,成功保住了工作。
丁子宸律师始终秉持着“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实现了微罪出罪,打破了同类案件实刑的惯例。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为司法公正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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