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李X和被告刘X是夫妻,二人在20XX年X月登记结婚。20XX年X月,被告刘X在某语音平台认识了被告刘XX,后来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X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网络购物、外卖代付等方式,给刘XX及其指定账户转了好多笔钱,加起来有好几万。
李X发现刘X和刘XX的不正当关系以及财产往来后,心里可着急了。她觉得刘X没经过她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赠与行为不仅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还违背了公序良俗。于是,李X委托天津瀚洋(津南)律师事务所的张书雯律师,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还要求刘XX把相关款项都还回来。
被告刘X对李X的诉请没啥意见,但被告刘XX可不这么想。她辩解说自己不知道刘X已经结婚了,是被刘X骗了感情,收的钱是刘X自愿赠与的个人消费行为,而且她觉得李X的主张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了。
张书雯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开始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她系统地梳理了原告与被告刘X的婚姻关系证明、刘X与刘XX之间的转账记录、购物订单、外卖地址等电子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呈现了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
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不知情等抗辩,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确认之诉与返还请求权在时效认定上的法律界限。她知道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财产返还请求权虽属债权请求权,但应自合同被宣告无效后起算时效。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刘X在和李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经过配偶同意,通过各种方式向刘XX支付了54,250.83元。法院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得由双方共同处分,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而且这赠与行为是基于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所以这赠与合同是无效的。对于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也采纳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指出原告起诉没超过法定期间。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二被告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还判令刘XX返还李X54,250.83元。李X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不仅确认了赠与合同无效,还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书雯律师对证据的系统梳理和对法律界限的准确把握,清晰呈现事实并有效应对被告的抗辩,才维护了原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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