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X因涉嫌其他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被抓后,其主动供述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事实。该案中,唐X涉案行为是逃避执行义务,参与程度较轻,也无暴力抗法、转移巨额财产等恶劣情节。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唐X提起公诉,并提出了量刑建议。此时,山东泰安金文律师于2019年开始在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唐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在案件受理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全面接待了唐X及其家属。她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地梳理案件脉络,充分告知唐X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这有效缓解了唐X及其家属的焦虑情绪,从而建立起了信任的委托关系。同时,凭借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对这起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了合规风险,为唐X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她及时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唐X,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法律解释、办案流程介绍以及提审过程中注意事项的告知。通过与唐X的交流,她了解了案件事实细节,核实了证据线索。之后,山东泰安金文律师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坚决维护唐X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唐X进行证据核实。她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出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随后,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争取对唐X有利的结果。
审判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她撰写了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她提出唐X到案后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唐X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依法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唐X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建议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法院采纳了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唐X构成自首且认罪认罚,判决唐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凭借专业的辩护能力,让唐X获得缓刑判决,避免了实刑执行,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唐X的影响。她也因此获得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