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4月11日,被告人杨X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黄冈市公安局黄州分局刑事拘留。此前,杨XX有犯罪前科,2017年2月24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此次他在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与同乡一起驱车前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其贵州农村商业银行卡共计过账3630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0042.2元;2022年9月17日,他又将银行卡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过账违法犯罪资金21900元。杨XX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此时,高永帅律师接受委托为杨XX辩护。高永帅律师,执业证号14211202110337601,自2021年开始执业,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法学学士,工会调解员。他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庭辩能力。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杨XX有犯罪前科,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二是公诉机关证据看似充分,证明杨XX提供银行卡过账涉诈资金;三是杨XX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增加了辩护难度。
针对这些难点,高永帅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仔细分析案件证据。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杨XX非法获利4000元,他发现依据仅为杨XX于2022年8月22日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从而指出该指控证据不足。同时,他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2023年9月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院采纳了高永帅律师关于杨XX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认定杨XX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自2023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对于类似帮信犯罪案件,律师在辩护时应仔细审查证据,对指控的获利金额等关键证据进行严格核实;要善于挖掘当事人的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提醒公众不要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等支付工具提供给他人使用,避免卷入违法犯罪活动;对于有犯罪前科的当事人,仍可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帮信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至关重要。高永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这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轻的判决。执业证号为14211202110337601的高永帅律师,在黄冈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捍卫了权利、守护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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