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斌,是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他已经承办了350+件案件,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合同纠纷案件,占他承办案件的约60%。
今天要讲的是李斌律师办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原告邵X是被告青海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员工,案件在西宁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20XX年X月至X月,邵X在公司负责舞台部工作。20XX年X月XX日至XX日,他被派往成都出差,回来后填写了总计104X4.30元的《费用报销单》,负责人和审查人都签了字。20XX年X月XX日—XX日,公司需要调音师,邵X联系了调音师并产生了调音费、酒店住宿费等1X205元,同样填写了《费用报销单》,相关负责人也签了字。然而,公司却一直拖着不给报销。邵X多次通过微信催促,可直到起诉时,公司仍未支付任何款项。接到起诉书时,邵X心里很焦虑,毕竟这是他自己垫的钱,不知道能不能要回来。
李斌律师在邵X决定起诉时介入了案件。他首先仔细查阅了邵X提供的《费用报销单》、微信支付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一共查阅了几十页的资料,从中梳理出了案件的关键事实。之后,他为邵X撰写了详细的《代理词》,核心逻辑就是邵X为公司垫付了费用,并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公司理应履行报销义务。同时,由于公司未能及时支付报销款,给邵X造成了资金占用损失,所以公司还应支付相应的利息。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青海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邵X在公司打工期间垫付费用并填写《费用报销单》,且经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公司理应履行报销义务。法院判决被告青海XX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邵X报销款2X000元,并支付以实际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XX年X月X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X0元,减半收取230元,由被告青海XX公司负担。
邵X原本担心公司耍赖,这笔报销款可能要不回来,但在李斌律师的帮助下,他成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这个案子能胜诉,靠的是李斌律师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准确的法律分析,让事实和法律说话,最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