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际施工人A,带领班组长期为某钢结构公司提供钢构件制作、安装劳务。因为A个人没有劳务资质,就挂靠在某人力资源公司名下作业。从2021年到2023年,双方按惯例结算,除了基础劳务费,还有按工程量计算的劳务提成。
然而,二被告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却以“已结清”“无提成约定”为由,拖欠剩余数十万元劳务报酬,拒不支付。A四处维权却毫无办法,陷入了困境。他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讨回自己应得的报酬,每天都忧心忡忡,感觉自己的权益就要这样被侵害却无能为力。
后来,A委托了黄蓉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人提起诉讼。A要求某人力资源公司支付承包费,某钢结构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情况并不乐观。二被告均否认提成约定,还拒绝承担付款责任,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双方的抗辩理由也很激烈。
面对这样的局面,黄蓉律师开始了一系列工作。首先,她穿透梳理复杂关系,厘清了“发包方—转包方—实际施工人”这三层法律关系,突破了书面合同相对性的束缚,为维护实际施工人的法定权利打通了关键障碍。
在证据方面,因为没有书面提成协议,黄蓉律师整合了微信结算记录、年度交易惯例、劳务决算单、银行流水等间接证据,形成了完整的逻辑闭环。这一做法成功让法院采信了口头提成约定合法有效。
同时,黄蓉律师结合工程款支付流向、现场管理主体、结算对接人员等事实,准确认定发包方为最终付款责任主体,直接缩短了回款路径,大幅提升了执行效率。
在款项核算上,黄蓉律师逐笔核对已收款、代垫费、保险费、水电费、贴息等复杂扣减项目,精准计算应付劳务报酬,排除了被告不合理的抗辩,确保委托人一分一厘都不受损失。
经过黄蓉律师严密的论证与举证,最终法院依法认定A与某钢结构公司成立事实劳务合同关系,确认案涉劳务提成合法有效。判决某钢结构公司向A支付十余万元劳务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A原本担心自己的劳务报酬要不回来,处于弱势地位。但在黄蓉律师的帮助下,他实现了从被动讨要到主动胜诉的彻底逆转,合法劳动收益获得了司法强力保护。
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黄蓉律师对复杂法律关系的梳理、间接证据的整合以及精准的款项核算等多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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