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C因被公诉机关指控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C提供有效辩护的律师,最终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
王宏亮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1年执业经验,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2018至2021年他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2年被长治市律协行业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接受委托后,王宏亮律师立即开展工作。经阅卷,他发现指控的贩卖次数中包含已被控制、未实际交易的未遂次数,且被告人C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一是依法核减贩卖次数,将被告人被控制后未成功交易的部分依法认定为未遂,在量刑时予以从轻考量;二是被告人C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三是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四是家属积极代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愿意缴纳罚金,悔罪表现明显。他请求法院结合毒品数量、交易次数、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等综合从轻处罚。
王宏亮律师在毒品案件方面专业精准,熟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与量刑尺度,能精准核减交易次数、区分既遂未遂,实现量刑减档。他还全面挖掘初犯、如实供述、全额退赃、自愿认罚等全部有利情节,在庭审质证时高效务实。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王宏亮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部分交易属未遂,结合如实供述、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作出轻量判决:被告人C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数千元;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没收。本案在“多人多次”法定加重情节下,通过次数核减、未遂认定、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实现显著从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充分体现了王宏亮律师专业辩护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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