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命案、毒品交易、证据迷局……刑事司法领域向来充满挑战。在这样复杂的社会结构中,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显得尤为关键。李学清,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积淀,熟知刑事程序各阶段关键节点,正是应对此类复杂案件的专业人才。
在这起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凭借其多年的刑事实务经验,在侦查阶段就开始发挥作用。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立案侦查,还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李学清深知侦查初期介入的重要性,迅速组建应急团队,开展会见、取证等工作。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李学清依法会见当事人、查阅案卷,凭借他作为证据攻防专家的能力,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他在“证据迷局”中快速定位核心矛盾点,精准指出案件中证据的不足。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李学清善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通过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他深知,在重大命案中,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应坚决主张“疑罪从无”。
同时,李学清还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他始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不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名誉,也体现了证据规则的胜利。
李学清所在的团队构建了一支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资深律师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在这个案件中,团队协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为案件的成功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李学清的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成为守护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为刑事司法领域的公平正义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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