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凌泽阳开始踏入法律行业。当时,法律领域业务众多,但他敏锐地察觉到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巨大的需求和挑战。经过深思熟虑,他毅然决定转型,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形成了“精细化辩护”的执业理念,即通过逐字逐句研判案卷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结合司法解释与类案检索,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针对复杂案件构建“事实辩护+法律适用辩护+量刑辩护”的多层次辩护体系。
在凌泽阳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该理念得到了充分体现。被告人胡某在20年10月11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交通银行卡出租给对方使用,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该银行卡涉案流水总额人民币336.00元,其中核实电信诈骗案被害人一名,共计人民币1000.00元资金曾打入涉案银行卡中。20年11月1日,胡某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
接受委托后,凌泽阳迅速投入工作。他花费大量时间逐字逐句研究案件的所有材料,包括常住人口信息表、电话查询记录、受案登记表、案件来源、抓捕经过、临时羁押证明书、汇款凭证、交易明细表、微信聊天页面截图、谅解书等书证,证人姚某的证言,被告人胡某的供述与辩解,以及电子数据现场提取笔录等。在研究过程中,他仔细分析证据链中的每一个环节,试图找出其中的逻辑漏洞。
同时,他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类案检索,寻找有利于胡某的辩护切入点。他发现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给另案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上交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基于这些情况,凌泽阳构建了多层次的辩护体系,从事实、法律适用和量刑等多个方面为胡某进行辩护。
在庭审中,凌泽阳充分阐述了胡某的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胡某的自首情节、认罪态度以及积极退赔等表现,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依法没收胡某上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五千元。
事后,胡某表示,他没想到凌泽阳律师会如此细致地研究案件材料,为他争取到了这么好的结果。凌泽阳通过这次案件,再次证明了他“精细化辩护”理念的有效性,也为更多当事人在刑事辩护中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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