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原告A的处境挺糟心。原告A和亡夫婚内买的车卖给了被告A,双方约定车辆出售后剩余的银行贷款由被告A承担。可被告A却没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车辆贷款逾期。第三方担保公司代被告A清偿贷款后,就向原告A行使追偿权,原告A没办法,最终向担保公司支付了车贷垫付款17000元。之后,原告A多次找被告A要这笔垫付款,都没有结果。
原告A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委托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提起追偿权诉讼。当时原告A心里特别焦虑,担心这钱要不回来,毕竟多次讨要都失败了。
魏建明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到现在已经承办案件逾千件了,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他接到委托后,马上开始行动。
首先是证据梳理与构建。魏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的核心证据,像《卖车协议书》、担保公司追偿的相关材料、17000元代偿款的支付凭证、车辆权属证明等。他把这些证据整理成了一个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把被告A违约、原告A代偿的案件事实清晰地还原了出来,为后面的诉讼胜诉打下了坚实的证据基础。
接着是法律适用与主张。魏律师精准地援引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及追偿权的相关法律规定。他明确阐述了原告A追偿权的合法基础,在庭审的时候,清晰地提出了诉讼主张,没有遗漏、也没有偏差地把委托人的合法诉求传达给了法院。
还有缺席诉讼权益维护。被告A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应诉。魏律师充分利用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保证了庭审能顺利推进。同时,他还向法院强调了被告放弃诉讼权利的法律后果,避免因为被告缺席导致案件事实认定不清。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A对案涉车辆是有权处分的,双方签订的卖车协议合法有效,被告A没有按约定支付车辆贷款,构成违约。原告A履行代偿义务后,依法享有追偿权。法院判决被告A向原告A支付车贷垫付款17000元,案件受理费225元也由被告A承担。
对比原告A一开始多次讨要垫付款无果的糟糕处境,现在成功追回了全部垫付资金,实现了合法债权的全额清偿。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魏律师对证据的精心梳理和对法律的精准适用,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和清晰的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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