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就遭遇了这样的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原告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让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在这个过程中,面临诸多难题。
郑捷峰律师来自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自2022年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他还是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破执委副主任、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委员,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手案件后,郑捷峰律师第一时间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和原告的诉求。他多次前往法院查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研究案件过程中,他发现被告中XX公司提交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是案件的关键。郑律师深入钻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确定了保险公司是否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是决定保险公司是否承担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的核心。
为了确保原告的赔偿请求合理合法,郑律师还关注每一项赔偿项目。他仔细审查原告提交的医疗费单据、病例等证据,确保医疗费主张有充分依据。对于护理费、营养费等赔偿项目,他依据专业的司法鉴定意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计算和主张。
在庭审过程中,郑捷峰律师凭借其高效的庭审驾驭能力,充分阐述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当被告XX对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提出异议时,郑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被告未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有关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院不应认可其异议。对于XX申请重新鉴定的请求,郑律师协助原告提供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使得法院最终不予准许重新鉴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原告的各项损失得到了合理的核定,包括医疗费2801.9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00元、护理费7560元、交通费120元、营养费1000元、残疾赔偿金257537.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鉴定费3948元,合计超28万元。其中,被告中XX公司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向原告赔偿177885.65元,余款101279.75元由被告XX向原告赔偿。
原告对郑捷峰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郑律师专业又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总是及时与我沟通案件进展,帮我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有他的帮助,我才能顺利拿到赔偿款,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郑捷峰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敬业,帮助原告在这场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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