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未来。下面将讲述肖国超律师办理的两起刑事案件。
先来看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这是一起发生在河南省叶县的案件,被告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指控。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许,被告人驾驶某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省道某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到某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过路的行人某、某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及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其中一名被害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被害人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无异议。
肖国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本案事故责任划分存在错误,不应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足以认定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二是指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的死亡是交通事故损伤与自身基础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三是提出被告人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办案难点。首先,事故责任划分是关键,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是否准确需要仔细审查。其次,要证明被告人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非易事,涉及专业的医学鉴定和法律判断。再者,自首情节的认定也存在争议,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从2021年开始执业,肖国超律师处理过不少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比较熟悉。他仔细研究了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的审查结论,发现该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且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经书面审查维持了该认定。同时,他查阅了被害人在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明确交通事故的发生致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对于自首情节,他根据被告人到案后的实际供述情况,判断其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构成自首。
经审理,法院认为辩护人提出的事故责任划分错误没有事实依据,被告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事故的发生致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被告人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不能构成自首。不过,被告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其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系初犯,自愿认罪、悔罪,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某一年,缓刑某一年。
类似的严谨辩护思路,在另一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是一起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件,发生在河南省舞钢市。被告人是一名女性,某年某月在某直播平台使用手机号注册直播账号,在直播间里以表演揉X、自X,并进行性挑逗等方式进行淫秽表演,吸引人气,让观众刷礼物。直播结束后将收取的礼物以虚拟币的方式提现至本人银行卡及支付宝内,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进行淫秽表演非法牟利某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肖国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同时提出量刑情节。这起案件的办案难点在于对直播行为的定性,以及如何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此前代理的一起类似案件中,肖国超律师曾通过对网络直播行为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在这起案件中,他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其行为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同时,他关注到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对于量刑情节,法院予以认可,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某几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某元,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对下余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后上缴国库。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刑事案件中,肖国超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证据重构方面,他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从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到医院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意见,从直播平台的视频到交易流水,将散落的证据材料梳理成完整的链条,为辩护提供坚实的基础。在法律适用上,他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对事故责任划分、因果关系认定、犯罪行为定性等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其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和运用为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程序策略上,他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如在交通肇事案中指出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获谅解等,在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强调当事人坦白、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实践意义
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法院对于事故责任划分的认定主要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认定书,但也会对认定书进行严格审查。对于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包括医学鉴定等。在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刑事案件中,网络直播中的淫秽表演行为被认定为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情形越来越普遍,法院对于这类犯罪行为的定性较为明确。同时,当事人的认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结尾
面对交通肇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刑事指控的困惑,肖国超律师通过仔细审查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合理运用程序策略,为当事人进行有效辩护。他能够从大量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信息,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积极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情节,帮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获得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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