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XX一纸诉状将俞某某告上法庭,称俞某某在2007年恋爱期间分两次向其借款共计145,000元,还出具了借条,但至今未还。俞某某陷入了困境,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他坚称该借条系保证性质,原告并未实际交付借款。
在这关键时刻,俞某某找到了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施政律师。施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获学士学位,已处理案件500+,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同时还是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施政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是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他深知民间借贷纠纷的审理核心是“借贷合意”与“款项交付”。针对本案,他敏锐地发现原告仅提供了借条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这是一个重大瑕疵。而且原告主张的取现日期与借条出具日期无法对应,无法证明款项交付给了被告。
在证据收集方面,施政律师投入了大量精力。他仔细研究原告提供的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通过对借条复印件的反复分析,他发现借条仅有手印,其真实性难以确认。同时,他还对原告主张的取现情况进行了调查,进一步证实了取现日期与借条出具日期的矛盾。他收集了相关的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证据,以构建己方的证据体系。
庭审策略上,施政律师表现得十分专业。他紧扣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了原告未能完成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他指出,原告仅提供借条复印件,无法证明借条的真实性,且取现日期与借条出具日期的矛盾使得款项交付这一事实无法成立。他的观点有理有据,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不得不重视。
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政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徐XX的全部诉讼请求,俞某某胜诉。
施政律师始终秉持“委托人的权益至上,每一份委托皆为责任”的执业理念。他立足客户需求,摒弃标准化办案模式,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在这个案件中,他用专业的能力和严谨的态度,为俞某某维护了合法权益,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