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的生活原本平静而安稳,然而一次酒后驾车的行为,却让他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酒后在市中心繁华路段驾驶小型轿车,与路边护栏发生剐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更是高达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而且案件存在“闹市区行驶、发生事故”两大从重情节,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张某面临着留案底、丢工作的风险。在这个时候,他找到了丁子宸律师。
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也是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有着深厚的刑事法律实务积淀与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接到张某的委托后,丁子宸律师迅速展开行动。
首先是证据攻坚。他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他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且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范。在庭审中,丁子宸律师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明确指出原鉴定意见程序违法、结果不具客观性,依法应予排除。这一精准的证据审查和有力的申请,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接着是精细化辩护。丁子宸律师提交证据证明张某系朋友聚餐后,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仅行驶280米,并非主动长途驾驶。事故仅为单方剐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当场主动赔偿市政护栏损失,取得相关部门书面谅解。同时,他还提交张某无犯罪前科、平时表现良好、全程配合办案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明,论证其主观恶性极小。
最后是政策与类案结合。丁子宸律师检索当地近年3起“高酒精含量+程序瑕疵”获不起诉的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无犯罪记录,成功保住了工作。丁子宸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