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随州,黄金首饰经营者张X因资金周转,自2021年6月起向被告刘X及案外人多次借款。之后,张X认为自己多付了利息,将刘X诉至法院。而被告刘X则委托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为其代理此案。
黎芳律师有着7年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在此次案件中,她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面对原告的诉求,黎芳律师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抗辩。首先,她指出原、被告之间不构成不当得利,双方基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相互转账,转账有明确的给付原因,并非“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其次,她提出被告不是适格被告,原告主张的还款中有大量系向案外人的转账,与被告无关。再者,她强调原告指控严重失实,且原告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
在核心策略上,黎芳律师进行了精准的法律关系辨析,成功区分“不当得利”与“民间借贷”的界限,从根本上否定不当得利的成立。她还全面梳理证据链,逐笔核对还款对象及金额,精准指出原告向案外人的转款及金链子交付无被告指示证据,将举证责任归于原告。通过计算原告实际还款总额与借款本金的差额,证明原告并未受到损失,逆转原告诉讼逻辑。同时,补充诉讼时效抗辩,为被告增加胜诉保障。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方的抗辩意见,认定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向案外人的转款及交付金链子系受被告指示,且原告实际还款金额低于借款本金,未受到损失,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黎芳律师不仅为被告避免了至少146800元的返还风险及额外利息损失,还让原告承担了全部案件受理费1618元及保全费1254元,合计2872元,充分体现了她在处理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优势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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