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满诉求的起诉状摆在桌上,这是原告某甲委托盛春龙律师的离婚案件。某甲希望与被告某乙离婚,争取婚生子某丙的抚养权,还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接案第1天,盛春龙便开始深入分析案情。他深知此类离婚案件的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于是,他指导原告收集各方面证据。首先,收集原、被告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因吵架斗殴证据难以获取,就让当事人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接着,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像原告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同时,还收集原告抚养孩子有利于儿子健康成长的证据。
立案后第3天,盛春龙再次与原告沟通,确认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补充一些可能遗漏的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断梳理证据之间的关联性,确保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前1周,盛春龙对所有证据进行了最后的整理和核对。他仔细研究每证据,预测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并准备好相应的应对策略。
庭审当天,盛春龙有条不紊地向法庭陈述原告的诉求和证据。在法庭辩论环节,他针对被告的抗辩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强调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他也阐述了原告抚养孩子的优势,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原告某甲与被告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原告某甲抚养;被告某乙名下的汽车归原告某甲所有,原告某甲给付被告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结案后,盛春龙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离婚案件不仅要关注法律层面的证据,更要关注当事人的情感需求。”这次经历让盛春龙在后续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也更加关注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在之后的离婚案件中,他都会先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感情状况和分居情况,提前指导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提高胜诉的几率。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