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某是某高校的在读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在半年的时间里,他多次在校园周边超市盗窃食品和日用品。公安机关指控他盗窃18次,涉案金额920元,认定属于“多次盗窃”,依法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对于李某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危机,他不仅面临着留案底的风险,还可能会被学校开除学籍,大好的前程似乎就要毁于一旦。
在这个关键时刻,李某的家属委托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为其辩护。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青岛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拥有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和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背景。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1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类案件,同时在侵犯财产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获得过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年度金牌合伙人”“优秀执业律师”等荣誉。
丁子宸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步就对证据进行了精细化质证。他逐帧核对超市监控录像、购物小票、盘点记录以及李某的出行轨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其中5次指控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监控画面模糊无法确认系李某、物品盘点与监控记录不符、盗窃时间与李某上课时间重叠等。于是,他依法提出质证意见,请求法院剔除这5次指控。经过努力,最终将盗窃次数核减至13次,涉案金额核减至610元。
接下来,丁子宸律师从主观与情节方面进行辩护。他提交了李某的学生证、学校成绩单、班主任推荐信,以此论证李某系在校学生,主观上是因为家庭困难一时糊涂,并没有长期盗窃的意图,主观恶性小。而且李某所盗物品均为低价日用品,没有造成超市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性极低。同时,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还全额退赔超市损失并取得了书面谅解。
最后,丁子宸律师精准适用刑事政策,结合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涉轻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指导意见,提出“对李某免于刑事处罚或不起诉”的辩护意见。他强调留案底对李某未来升学、就业的严重影响,请求司法机关给予李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顺利保留了学籍,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丁子宸律师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严谨务实、直击要害,用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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