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合作中,当一方按约提供服务,另一方却拒不支付尾款时,无疑会给服务提供方带来经济损失和权益侵害。本案中,原告何X与被告马X、苗X签订《商超策划协议书》,提供了整体布局规划等一系列服务,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费用,剩余3.5万元尾款拖欠不付。这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受损,资金无法及时回笼,影响其正常经营。浙江嘉兴俞国锋律师于2014年开始在浙江丛典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原告委托后,着手处理此案。
俞国锋律师在制定诉讼策略时,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他曾在2013年毕业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就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本案中,他紧扣合同条款,明确指出协议约定“开业前一天付清余款2万元”,而案涉超市已于2025年5月正式开业,付款条件已然成就,要求被告按约支付剩余服务费。
面对被告提出的瑕疵履行抗辩,俞国锋律师展现出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于2016年8月前往桐乡市法律援助中心担任挂职副主任,这段经历让他处理过各类案件,积累了应对不同抗辩理由的能力。在本案中,他一方面强调协议付款条件仅与“开业”挂钩,另一方面,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未对服务提出质疑,直至诉讼阶段才提出瑕疵抗辩,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在认定债务性质方面,俞国锋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结合自身多年办理民商案件的经验,证明被告马X与苗X系夫妻关系,苗X多次参与转账付款,且案涉超市后续成立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100%控股股东均为苗X,认定案涉服务合同系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苗X应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经过俞国锋律师的努力,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剩余服务费3.5万元及逾期利息。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俞国锋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讨回了应得的款项。俞国锋律师不仅承办案件逾500件,还获得多项荣誉,如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法治桐乡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2024年被评为桐乡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他的专业形象和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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