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8月10日,邹XX通过POS机刷卡支出500000元借给陈XX、周XX,两被告出具《借据》确认收款。在这起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中,董宝涛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指导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原告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借款已交付,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相应逾期利息的诉请。这一案件中,董宝涛律师展现出对民间借贷相关法律规定的熟悉,能够有效指导当事人收集和整理证据,为胜诉奠定基础。董宝涛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习为他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扎实的理论基础,自2014年执业以来,丰富的实务经验让他在证据的把握和法律适用上更加精准。
在吴XX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中,2015年1月2日22时许,吴XX贩卖毒品时被当场抓获,身上查获毒资600元,从买家身上查获甲基苯丙胺净重1.86克,次日民警又在其租住地查获毒品氯胺酮净重15.47克。董宝涛作为辩护人,提出涉案毒品数量较小、犯罪未遂、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好、毒品未流入社会等量刑情节。虽法院未采纳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对其他意见予以注意,最终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董宝涛长期致力于刑事理论与辩护技能的研究,在这起案件中,他敏锐地抓住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陆XX因倒车纠纷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在被先动手殴打并试图强行拉下车的情况下,用折叠刀将二人捅伤。董宝涛律师作为辩护人兼诉讼代理人,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适用于无限防卫,在民事赔偿部分主张陆X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虽法院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且判决陆XX承担40%的次要民事赔偿责任。董宝涛在这起案件中,即便被告人认罪,依然坚持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体现了他对法律的坚守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董宝涛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医疗纠纷、民商事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在医疗纠纷领域,他自2015年起专注研究,精通病历资料审查分析,从专业医疗文书中寻找突破口,为患者争取到高额赔偿。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如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额高达1.53亿元,最终获得法院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全部支持。凭借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优秀的执业口碑,他荣获“2023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及“2024年度盈科昆明优秀公益律师”称号,是一位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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