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常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XX被公诉机关指控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事情是这样的,被告人XX在施工路段无证驾驶机动车,由于开车的时候疏于观察,没有确保安全驾驶,和被害人骑的电动三轮车撞在了一起,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认定,被告人XX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时被告人XX心里特别慌,觉得自己闯了大祸,很可能会面临重判。公诉机关同时认定被告人XX具有自首情节,还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尹涛律师是在被告人XX委托后介入这个案子的。接受委托后,尹涛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他仔细审查事故发生的经过,看看被告人XX在主观上到底有多大的过错,还研究被告人的到案过程和认罪态度。光是阅卷,尹涛律师就花了不少时间,把和案件有关的材料都看了个遍。
到了庭审的时候,尹涛律师围绕着被告人XX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展开了充分的辩护。他清晰地阐述说,被告人XX在主观上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并不是故意犯罪。而且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还如实供述了事情的经过,说明他人身危险性比较小。所以,尹涛律师恳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尹涛律师自2016年进入律师行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其中刑事领域承办案件逾百件。这说明他在处理这类刑事案件上,有一定的实务经验。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XX无证驾驶、疏于观察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确实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不过,法院完全采纳了尹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XX构成自首,并且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作出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
一开始,被告人XX心里特别没底,担心会判得很重。但在尹涛律师的努力下,最终按照公诉机关的建议判了两年,这个结果和被告人最初担心的重判相比,要好很多。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就在于尹涛律师精准地抓住了自首、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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