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方当事人就是如此,他因信任对方,签订了一份看似普通的《公司股东转让协议书》,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麻烦之中。
我方当事人原本希望通过受让某购物中心5%的股份,获取稳定的分红收益。他与对方签订协议,以6万元的价格完成了股份受让,并依约分两次支付了全部款项。然而,后续他却发现案涉购物中心并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仅没有收到任何分红,也无法参与经营管理。多次要求对方返还转让款,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失联。当事人在这种困境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提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
章世铿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经济案件。他还是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还曾作为汕头电台《民声热线》特邀律师,在法律界具有较高的专业形象和良好的口碑。
接受委托后,章世铿律师第一时间投入到案件处理中。他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固定相关证据。收集了当事人与对方签订的《公司股东转让协议书》、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还原了股权转让的全过程以及对方违约的事实。
案件立案受理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对方当事人经法院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章世铿律师向法庭详细陈述案件事实,提交了全部证据材料。他明确指出案涉转让标的对应的主体未办理注册登记,导致我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诉请法院解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判令对方返还6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同时要求对方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由于对方放弃了质证和抗辩的权利,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及提交的证据均被法院依法采信。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我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公司股东转让协议书》,判令对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我方当事人股权转让款6万元,并支付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计算的利息,本案受理费、公告费均由对方承担,若对方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当事人对章世铿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章律师办事效率高,证据收集很全面,让我在这场纠纷中看到了希望,最终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章世铿律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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