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孙欢律师
孙欢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97人
专家导读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25年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吗

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怀孕期间如何离婚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进行离婚的,但是孕妇提出离婚,那么法院是接受的。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没有出生孩子的抚养权做出决定,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在离婚之后在做判定,一般情况是,哺乳期的孩子和两岁以下的孩子跟母亲一起生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5年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4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3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5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6****838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565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84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怀孕离婚孩子抚养费吗?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为标准,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法院依据上述原则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老公离婚。经过法院的评判,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是现在我想自己照顾孩子,因为孩子才一岁。现在我又怀孕了,但是还要离婚,对于怀孕离婚抚养权归谁呢?
[律师回复]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没有结婚登记的,不是夫妻关系的,则不用办理离婚的;涉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的,协商不成的, 可以起诉处理的;2周岁以下的小孩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处理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妹妹现在已经怀孕了,但是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老公竟然出轨了,他就准备起诉离婚了,并且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女方怀孕离婚孩子抚养权吗 ?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
2、提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怀孕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怀孕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
[律师回复]
一、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

一,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二,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一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三,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二、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女方怀孕可以离婚吗”,这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至于“怀孕期间离婚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由男女双方协商决定。不管怎样女方怀孕都是一个特殊的时期,应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如果您有确实需要离婚的事由,可以聘请专业帮您提起离婚诉讼。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隐瞒怀孕事实孩子抚养权归哪个
[律师回复]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归女方抚养的,男方承担抚养费的;2到10周岁的小孩,应当依据谁会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长角度,决定抚养权的归属的;10周岁以上的小孩在决定抚养权时应当征求小孩的意见的;协商不成的,可以处理的;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重新,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二、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有效吗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
(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
(二)》第九条规定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该判给谁
怀孕期间法律规定男方不准离婚的,女方要离的话孩子会归女方,离婚后才发现怀孕的,只要能证明该孩子是其前夫的,就可以索要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义务,不与子女生活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在离婚时由于未发现怀孕而对抚养费没有约定,也可以向对方索要抚养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名股份制公司的业务员,今年25岁。在16年3月份与曹某相识,开始一段恋情。双方在恋情期间见过彼此父母亲人,本准备于18年买房结婚,可是在16年年底至17年4月,双方不停的因为生活中的琐事而争吵,而曹某属于情绪容易激动的,再加上她曾在前两段感情中受过伤比较敏感,多次误解与我争吵,甚至发短信恐吓我家人导致我的家人强烈反对这段感情。在17年4月1日双方彻底分手。结果在4月12日曹某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怀孕了,在得知情况后我与父母商议解决方案,由于双方家庭闹得很僵,为了各自将来过得好,我的家人建议女方堕胎,愿意出所有的费用包括误工营养等费用,我本人也愿意陪女方术后打消炎针每天接送直到她身体康复。可是女方现在非要生下孩子并扬言她过不好也不让我跟我家人好过,我父母说她有生下孩子的权利,到时候到法院起诉我,法院判多少抚养费我们家出多少,但是小孩是坚决不会认的,从此两家毫无瓜葛。说实话,我真心不愿意她因为报复的心理而跟自己过不去,我希望她跟我都能各自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不知道我家人的这种处理方式是否合理?
[律师回复] 你虽然有抚养小孩的义务,但也有拒绝与她结婚的权利,家人的说法合理。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该判给谁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该判给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关系破裂了,目前却给查到怀孕了,只不过现在两个人已经说好要离婚了,他已经知道了还非得要孩子不可的,请问离婚后怀孕生子的抚养权怎样呢?
[律师回复]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0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嫂子已经怀孕五个月了,目前在怀孕中期了,现在和哥哥的关系不好,准备要离婚了,不过孩子还没有出来,不能谈分割的,怀孕中期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分?
[律师回复]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诉讼离婚。 对于离婚赔偿的问题: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均属于出轨的具体表现,所以对方出轨可申请离婚赔偿。
2、提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要判给谁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要判给谁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能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可不可以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要得到保护的。同时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2025年怀孕的孩子的抚养权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