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尹X与被告王X本是朋友关系,自2020年6月13日至2021年11月3日,王X多次向尹X借款,累计达215000元。2023年4月16日,双方结算后,王X确认尚欠125000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两个月内还清。然而,王X并未按约还款,尹X多次催讨无果后,决定诉至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此时,尹X委托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赵爽律师,赵爽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已承办逾300件案件。
在案件前期,赵爽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协助当事人收集了借条、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赵爽律师曾处理过众多合同纠纷案件,在证据收集方面有着成熟的方法。她深知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完整的证据链对认定借贷事实的重要性,通过细致的工作,将这些证据串联起来,为法庭认定借贷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撑。
进入诉讼阶段,赵爽律师准确把握了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要点。她系统地提出了本金返还及逾期利息主张。赵爽律师熟悉长春法院处理案件流程,在过往的案件中积累了对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点的精准把握能力。她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为当事人全面维护合法权益,确保诉求合理合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王X出具借条确认尚欠借款数额及还款时间,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王X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还款责任及逾期利息。关于利息,因借条中未约定利息,仅约定两个月内还清,逾期利息应自还款期限届满次日(2023年6月17日)起,按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65%)计算。最终,法院判决王X偿还尹X借款本金125000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赵爽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成功为尹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她曾在2022年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在多起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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