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高志博律师从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各类案件中都展现出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
2024年5月末,高志博律师接受一起强奸案家属的委托。在五常市看守所会见时,他了解到付某涉嫌强奸罪,且被害人为年仅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此类案件不仅犯罪嫌疑人不得缓刑和取保候审,还会加重量刑。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要在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为付某争取从轻处罚。高志博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做了多年刑事辩护,他清楚该从哪些方面入手。他不断与检察院沟通,提出法律意见书,详细阐述付某在案件中的具体情节和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付某的基准刑从六年减为二年半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辩护,高志博律师在民事纠纷处理方面也有出色表现。近日,他代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原告曾某遭遇电信诈骗,先后向被告崔某的银行账户转账68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其中53.86万元资金流入被告账户,但被告未予退赔。公安机关建议原告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面对资金难以追回的困境,原告委托高志博律师代理此案。
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诉讼策略。他指出被告无合法依据占有原告资金,已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为了确保证据充分,他带领律师团队协助原告收集整理了银行转账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被告户籍信息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案件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法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高志博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充分论证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法律依据。面对扎实的证据,被告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可。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高志博律师积极与对方沟通,在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约定被告于2026年3月8日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0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原告有权申请执行全部不当得利款项53.86万元。
还有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2021年4月,被告人蔡某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某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某对指控无异议,高志博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尊重案件事实、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罪名与量刑建议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罚金数额展开辩护。他详细向法庭说明蔡某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某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志博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价值
在这些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强奸未成年案中,他通过与检察院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处罚,改变了原本不利的量刑结果。在不当得利纠纷中,他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收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还通过调解机制避免了漫长的诉讼执行周期。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他聚焦“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低的罚金,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未成年人的案件,法院通常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加重量刑,但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而对于不当得利纠纷,只要证据充分,法律会支持受害人追回损失。在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法院会根据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参与时间、获利情况等因素进行量刑,同时也会考虑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等因素,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遭遇电信诈骗资金难以追回,还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量刑问题,高志博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法律把握和积极的沟通协调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在刑事辩护和民事纠纷处理中展现出的专业、务实和人文关怀,是他的显著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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