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健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在2024年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照上家要求提供银行账户、手机用于收款、转账,并前往银行帮助取现,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如一审判决前能够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
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照上家指令提供账户和取现,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该意见并依法从轻处罚。同时,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积极推动退赔,律师与家属沟通,在判决前让家属代刘X向被害人退赔50000元,虽未覆盖全部损失,但配合认罪认罚及从犯、自首情节,满足了公诉机关提出的缓刑条件。此外,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刘X签署具结书,确保公诉机关明确将“缓刑”作为附条件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同时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刘X得以在缓刑考验期内正常工作生活,避免了实刑羁押。
另一起2025年的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诈骗窝点,先后参与“杀猪盘”和“裸聊”诈骗活动,累计时长18个月。2024年7月23日,张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指控张X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零八百元。
陈健律师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胁从犯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准确认定自首情节,及时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法院认定自首成立并依法从轻处罚。积极争取从犯认定,张X在诈骗集团中仅系底层业务员,法院采纳从犯认定并依法减轻处罚。虽然提出的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引起了法庭对“被控型”诈骗人员特殊困境的注意。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张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最终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其刑期与同案中诈骗时间更短、无自首的被告人相比有明显优势。
还有2026年的一起赌博案,被告人李X在2025年7月至10月期间,通过微信接受他人“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已查实赌资92800元。2025年10月15日,李X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案发后主动退出违法所得1696.2元。公诉机关以赌博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陈健律师确认李X认罪认罚意愿,协助其签署具结书。全面呈现李X的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向法庭提交完整的退赃凭证,并强调李X系初犯、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积极争取缓刑,论证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全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判决后,李X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已生效,李X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未再涉案。
陈健律师始终秉持“办案谨慎,注意细节,善于沟通”的执业理念,从案件证据链条深挖辩护要点,用专业与耐心为当事人筑牢权益防线。他独创的「三阶刑事风控体系」,能为企业与个人提供全流程刑事法律风险诊断,提前筑牢风险防火墙。他还推出“刑事案件初诊”“取保候审专项服务”,24小时响应紧急需求,为身陷困境者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因其出色的表现,累计收到当事人多面致谢锦旗,涵盖经济犯罪辩护、暴力犯罪辩护、刑事合规等多个领域,获得了当事人对其专业能力与服务态度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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