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纠纷案件情况
严倩律师是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武汉重光律所婚姻家事部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企业合规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严倩律师代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某先生主张被告某女士偿还借款。2019年1月22日,某女士欲承接一家足浴会所,某先生代其支付50000元店铺转让费,同日又代付房租27500元,某女士出具借条确认借到77500元。之后某女士仅偿还20000元,余款未还。某先生委托严倩律师提起诉讼,诉求为判令某女士偿还借款本金57500元及利息(以57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并要求某女士承担诉讼费用。严倩律师收集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为庭审做准备。
一审判决结果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先生代某女士向案外人支付费用,某女士出具借条,双方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因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某先生可随时要求还款,已偿还的款项应扣减,法院支持某先生要求偿还借款本金57500元的诉求。但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某先生要求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利息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仅支持自起诉之日(2020年10月28日)起按照当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85%)支付逾期利息。某女士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为其对抗辩权的放弃。
复盘发现问题
结案后,严倩律师重新整理卷宗发现,在接受委托时,未仔细审查借条中关于利率的约定。由于借条未明确约定借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导致法院未支持自2019年1月2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的诉求,这是此次案件中与预期差距较大的地方。
调整后的做法
鉴于此次案件的经验教训,严倩律师此后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增加了借条利率审查步骤。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仔细审查借条等债权凭证,确认其中是否有关于利率的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收集其他能证明利率约定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确实无法提供利率约定的证据,会提前向当事人说明利息诉求可能不被支持的风险。
后续案例印证
后来,严倩律师代理了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某女士称被告某先生向其借款10万元,某女士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严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审查借条,发现借条中未明确约定利率。严倩律师及时与某女士沟通,某女士提供了与某先生的聊天记录,其中提及借款年利率为5%。严倩律师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最终法院支持了某女士要求某先生偿还借款本金及按照年利率5%支付利息的诉求。通过增加借条利率审查步骤,避免了类似前案利息诉求不被支持的问题,提高了案件的胜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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