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X在2023年5月经人介绍进入某货运服务部担任司机,月工资5500元,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9月19日,陈X意外摔伤后便无法继续上班。为维护自身权益,陈X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自2023年5月9日起至今与货运服务部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2000元。但被申请人货运服务部坚称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这让陈X陷入了维权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陈X找到了吉林弘彻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赵爽。赵爽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还曾被长春律协评为先进个人。面对陈X的案件,赵爽律师迅速展开行动。
首先,在证据收集方面,赵爽律师深知证据是打赢这场官司的关键。她仔细梳理陈X提供的材料,发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门头照片、保险出险通知单、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等都可能成为有力证据。同时,她进一步调查取证,通过各种渠道举证证明被申请人经营者及其妻子的联系电话、微信等信息。这些信息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庭审策略上,赵爽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制定了清晰的辩论思路。在庭审中,她紧扣劳动关系成立的主体资格、劳动管理、劳动报酬以及工作与业务的关联性等要点进行阐述。她指出,陈X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陈X接受被申请人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工作系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面对被申请人的抗辩,赵爽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进行了有力的反驳。
最终,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陈X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关于双倍工资差额,由于被申请人未与陈X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起至陈X受伤离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核算,裁决确认双方自2023年5月起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支付陈X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9493元。
赵爽律师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对当事人无限忠诚”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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