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惠州市惠阳市,曾发生一起引起社会关注的强奸案。被告人在与未成年被害人吃宵夜后,携带刀具胁迫被害人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公安机关查获后以强奸罪立案侦查,随后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违背未成年被害人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且携带刀具作案,建议从严惩处。本案的被告人委托了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担任辩护人,李晖律师自此全程参与到案件办理中。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服务地区主要是广东-东莞。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在强奸案等刑事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案件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拘留至批捕的37天内,李晖律师迅速行动。他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不仅了解了案情,更向被告人详细讲解其涉嫌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建立了彼此的信任关系。之后,他尽快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
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李晖律师着重进行了阅卷与质证工作。他善于从笔录中寻找突破口,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仔细比对,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都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关键。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晖律师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以此削弱控方的证据体系。
庭审阶段,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全面核查案件证据,明确了被告人携带刀具作案、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等从重情节,同时重点挖掘了被告人到案后坦白交代罪行、当庭自愿认罪等法定从轻情节,为庭审辩护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针对案件争议点,他理性辨析辩护意见的合理性,对不符合案件事实的辩护方向及时调整,聚焦坦白、认罪等法定从宽情节展开有效辩护,确保辩护意见具有针对性和说服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采纳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被告人具有坦白、当庭认罪等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被告人携带刀具作案、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等从重情节与坦白情节,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的判决,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客户对李晖律师的评价是专业负责,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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